第九十二章 不是一路人(第2/4 页)
个天大的误会。
加之洪峰包揽了胡德发欠下的股权,方旭倒是会硬着头皮尽量配合他。
只是酒席上,似乎除了宋千秋时不时看向方旭的打趣目光之外,别的人怎么不都待见这个年轻小伙子。
而方旭倒是乐得自在,他巴不得这些和他不熟甚至陌生的人不要拿着酒杯就来招呼自己。
方旭可没打算喝得烂醉如泥回家被李淑芬骂,包括月月那个丫头,要是知道自己醉醺醺的神魂颠倒回了家。保不准第二天就得拉着自己大呼小叫威逼利诱达成她藏在心底的小目的。
想到这儿方旭就头皮发麻,曾经有一回学校聚餐,后来不知道怎么就糊里糊涂的被人灌了酒,之后便被方月月拉扯着买了一件好几百块的裙子,说是别人都有,死活要攥着方旭替自己买下。不然就跟他没完。
那会方旭还是十分拮据的时候,但没办法,月月是家里的宝,不过归根结底方旭认为就是喝酒酿下的祸,以至于现在几乎滴酒不沾。
酒能乱性这话不假,方旭要确保自己的精神时刻处于清醒的状态,不然就像昨天接触那个怪异的铁球之后,一度让自己变得不像自己,比吸食那些男女老少众所皆知并且嗤之以鼻的“有关”药物可要猛烈可怕的多。
这时,身为东道主的洪峰熟络的用手拍了拍方旭的肩头,虽然年过三十的他没了油头粉面小鲜肉的外表,但那殷实的家底让他自然有形成一种傲慢的富贵气质。有些人是与生俱来,而有些人是吃惯了苦打拼上来之后,伪装出来的高高在上。
洪峰算是两则兼具,因为他家境本就不错,自己也有生意头脑,到了如今这般地位,能保持喜怒哀乐稳定,倒算是相当不错了。
但有一点让方旭不太喜欢的就是,洪峰这个人别的毛病没什么,偏偏就是喜欢自来熟的勾肩搭背,说话语气也是如此。
这不,洪峰对着其他人就是直接一句;“都不要跟我客气。就当是自己家,喝着吃着,完事了我还有活动,今天不醉不归,谁敢不尽兴,那就是不给我面子!”
说完笑着偏过头,搭着方旭肩膀笑嘻嘻的说道:“方旭,思琪知道你过来了么?”
方旭呵呵道:“还没跟她说。不过这算我自己的事,我想没必要谁都知会一声吧?”
洪峰‘嗯’了声,点头笑道:“不错不错,是个有性子的年轻人,希望我没看走眼。”
方旭不否认,这种话听多了,便也就习以为常了。
倒是宋千秋和那老太,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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