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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更早些“伸腿”。假若早下手,他想,他也许已经作了举人公的女婿。他丝毫不认识梦莲。他以为只要她不踢他两脚,便是大功已成。
没有别的特长,他只能摹仿公鸡,把羽毛弄得非常的艳丽。他又作了两套新洋服,颜色顶漂亮,一身绿的,一身花道道的,使人一看就感到点头疼。他的领带,一天要换三遍,颜色与花纹不但使人头疼,而且浑身发冷。
梦莲姑娘永远不抹口红,不烫发,不擦胭脂,不穿鲜艳的衣服。因为她素丽,所以有时候倒愿看别人的身上穿着大红大绿,好象只有这样才使世界上的颜色平均分配,而不至于太偏枯。二狗的花公鸡式的衣服引逗出来她的笑声,二狗的得意是没法形容的。
但是,梦莲并不对他“特别”的亲热。有时候,他打扮得象颜料铺的幌子,而且头上刷了二两多凡士林,得意洋洋的来看她,她只用眼角撩他一下,连半句话都不对他说。她也许是正读着一本书,或者编织着毛线的小手套,她就继续着工作,好象他只是一块石头或一张凳子似的。二狗的身子扭来扭去,象个大蛆,越扭越不是味儿,手心上出了汗。他搭讪着说一两句话,梦莲的眼皮不抬,而他觉到她是瞪他呢。要喝茶,她便只给自己斟上半碗;要吃饭,她便走出去吃饭;他好象活该在那里渴着饿着。他动了气。
不敢怨恨梦莲,他以为她的冷淡都是丁一山从中作怪。他久想跟他干一架。
他和一山打了架。他满想以为这样一开打,就可以把自己的威力由一山而反射到梦莲的身上,教她也怕了他。她一害怕,他便可以把她揉在手中,象揉一个泥团似的。
哪知道,梦莲并不害怕,她的脸仰着一点儿,小鼻子尖指着天,一声不哼的向他挑战。
二狗慌得象一条无家可归的狗。他来看她,不见。他在大门外等着,一等就是几个钟头,盼望她出来,好给她磕头。可是她不出来。都到快绝望的时候了,她忽然的出来——和一山手拉着手!她打扮得特别的漂亮,向来不施胭脂粉的小脸上居然淡淡的抹了些“摩登黄”,头上还束了一根豆青的绸带。她有说有笑,活泼得象一只冬天的小鸟,美得象一朵鲜花。她随便的视而不见的,看了二狗一眼。路旁有一条小胖花狗,她用鞋尖逗了逗,而绝对没有招呼刘二狗的意思。假若二狗稍微聪明一点,他就必定能看出来;梦莲会爱也会恨。或者,她的恨比爱还来得更方便一点。有胆子的,有正义感的,才会恨。她还多着一点故意的挑衅——娇生惯养的惯了,她不甘于忍受半点委屈。现在她对二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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