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共醉(第2/4 页)
界定却极为精妙。由反叛发家的他比任何人都明白收拢民心的重要,所以便是再如何反感儒学的酸臭腐朽,却最终将之捧上神坛,只因饱受苦难的民众渴望仁政,拥护明主。
关素衣万没料到能从一个九黎族人口中听见这番话,一时间竟愣住了。片刻后,她缓缓举起右手,摘掉头上的幂篱,飒然而笑,“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请!”
话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末了将杯口朝下,以示豪情。
想当年她也曾跟随祖父辗转九州,踏遍山河,听涧底猿啼,赏大漠斜阳,受风吹日晒,承霜雪雨露,更曾嬉笑怒骂,率性而为。然这一切,皆在嫁入赵家,又逢徐氏理学兴盛后,终陷于困顿。
不知何时起,她变得消沉、阴郁、但求速死,及至目下,及至对上这九黎族汉子生机勃勃的笑颜和求知欲旺盛的眼眸,才幡然醒悟。既重活一回,为何不活得更恣意一些?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私相授受夹缠不清,我若乐意,旁人管的着吗?更何况徐广志这辈子能不能出头还是未知数。
关素衣越想越觉痛快,不等明兰伺候便已亲手满上一杯,再度饮尽,而后用手背拭去嘴角酒渍,眯眼笑赞,“侯爷好生阔气,竟连古井贡酒也拿了出来。”
“比起豪阔,在下哪及夫人万一?”
秦凌云一面掏出佛珠,一面暗暗观察皇上,却见他端着酒杯迟迟不饮,似乎有些痴了。
这也难怪。关素衣酷爱素衣,一身曳地长裙既无珠玉点缀也无繁复刺绣,只用暗色丝绢裹了边,反倒越显雍容雅致,堆云墨发用一根飞凤银钗挽在脑后,腮侧垂落两缕,自然而又清新。更妙的是她的五官,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华美,既有女人的柔媚,更兼具少年英气,双目湛然若星,顾盼生辉,分明来自于书香世家,行止间却又带着几分洒脱不羁、豪情肆意,赞一句佳人绝世也不为过!
莫说在场男子看呆了去,连李氏都有片刻恍惚。
“哎呀我的乖乖!妹妹生成这样赵陆离还要纳妾,莫非眼瞎不成?”
李氏拍桌骂道,“当真是好白菜让猪给拱了。”
关素衣噗嗤一笑,越发显得妍姿艳质,引得李氏神魂颠倒,扒拉在她身边连连劝酒。
圣元帝这才猛然回神,立即将酒杯送至唇边,豪饮几口以解干渴。与天下男人一样,他也喜好美色,对长相明丽者自然格外优容,然而明丽到这等程度,却是平生仅见。当她仰头豪饮,唇染珠光;当她抬手轻拭,如林下风韵;当她漫语轻笑,似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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