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再续前缘(14)(第4/4 页)
收养分。但张妈常说,菠菜的菜头里含有大量铁和锌。而且,好好和月月跟我一样,从小就喜欢吃菠菜菜头。所以,你切的时候,从这里下刀。这样切下来的菜头大小合适,不会卡主奶包们的嗓子,也不至于因为太小,烹饪的时候导致营养成分过度流失。
茎的部分,你切到这里最好。这部分有点硬,切太长了像草一样卡在嗓子里,奶包们会很难受,不容易下咽,就算勉强咽下去,也不太容易消化。至于叶子部分,就不要切了,叶子最容易熟,好好和月月的牙齿也长得不错,他们可以轻易嚼烂咽下去。”
慕景宸亲得很快,也很自然。而他此时目光柔和,表情认真,虽然手心里还握着林可馨的手,但每一刀切下去,都十分准确,像被游标卡尺精确测量过一样。
这样的慕景宸,让林可馨没办法发脾气。就好像,他是极为专业的营养学家,而他之前做的每件事,现在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奶包们好,她只要质疑,就不是合格的母亲。
放弃了挣扎的念头,林可馨也将目光投向砧板,“你好像很精通,自己经常做饭吃吗?”
这是自今日重逢至今,林可馨问的,第一个有关慕景宸个人隐私的话。
慕景宸的心一下子揪起来。
他多么希望他的女孩再多问两句,哪怕只是一句淡淡的“阿宸,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环抱着林可馨的身体有点发烫,他贴她更紧一点。
“不光经常做饭自己吃,还做给你们吃。”
“做给我们吃?”
话问出来,林可馨才意识到自己有多傻。
其实,从第一次去夏云家做客,夏云做了一桌子江城菜招待她和文轩时起,林可馨就产生过怀疑。
但那时候,她的怀疑很轻易就被文轩和夏云、康健瓦解了。
毕竟慕景宸在江城,而她,在芝加哥。
再说,慕景宸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伙,哪里会做饭,就连下菠菜面,他都是跟她这个半吊子师父学的。
当然,慕景宸会熬粥,林可馨吃过他熬得各种各样的粥。
大约那时候爱情太甜蜜,所以,不管哪一种,林可馨觉得都特别好吃。
但慕景宸的厨艺仅限于粥而已。
而夏云家那些美食,堪比张妈的手艺。有几样她最爱的江城菜,甚至比张妈做得还要地道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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