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也不老实嘛(第2/3 页)
粘粘糯糯的,香气扑鼻,爹喝了两大碗才走的。
“进山打猎那可是个力气活,两碗粥能当什么事。唉,你们的爹呀……”叶长生叹息着没再说话。
李小冉心里并不以为然,兄弟再好,也不能什么都不干只吃人家的吧,李义河的这种心理她完全能明白,寄人篱下的感觉并不好受。
吃过早饭,叶长生领着几个下人赶了两辆大青骡子车去镇上送菜,那两辆车都是带蓬的车,那些菜放进铺了棉被的木箱里,外面也包裹着厚厚的棉被,李小冉看到那绿油油的青菜确实有些震惊,“婶婶,叔叔是要往镇上酒楼送菜吗?”李小冉并没正式拜师,还是称呼二人为叔婶。
“不是,是去县里。”花氏扯着她的小手笑道:“镇上没有大的酒楼,因此这菜都要送到县里去。”
这几天李小冉已经知道,县上离镇上大约三十多里地,走路也要三个时辰,而且村里到镇上的路难行,当天他们是回不来的。
叶长生他们一走,花氏立刻吩咐紧闭门户。回到房里,傅氏从破包袱里找出一件相对较新的衣裳,她小心的拆了领口,从里面抽出两块柔软丝滑的绸缎来,一块是一尺见方的银红色绸缎,一块是月白色的缎子,上面绣着大朵的牡丹花,异常华丽,那牡丹花上还飞着一个蝴蝶,看起来栩栩如生。
天啊,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刺绣了,甚至要比在现代时她见过的那些大师级的作品还要好。不过,李小冉心里惊讶不已,觉得娘也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么老实嘛,还知道把这缎子藏到衣服里面的夹层。
傅氏拿出绸缎,小心的抚摸了下,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一抬头就看到女儿正好奇的盯着自己看,她脸上一红,放下缎子,拉着女儿的手解释道:“这两块缎子,是当年我和爹成亲的时候,你爹打猎多卖了几个钱,他偷着买给我的,这块我绣完后原想拿出来送给你奶奶的,可后来……”傅氏含糊着没有说下去,“……我一直没敢拿出来用,藏在这件衣服里了。”
傅氏的手这几天不用做粗活,又被花氏拉着每天用淘米水洗手涂抹,已经光滑了许多,不再那么粗糙,一碰就让人觉得剌的慌。
“娘你还会刺绣?”李小冉听了很惊喜,她前世就非常喜欢那些传统工艺,可惜她一直没有时间去学,“冉儿都没见过你绣过?”
“娘要做农活,还要做饭喂猪照顾家里,哪有时间去干这些,再说了,一干粗活这手都粗了,一拿这缎子就怕刮出丝来,也不敢碰。”傅氏温柔的抚摸着她的头,柔声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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