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受害者无罪(第1/3 页)
来人正是烟柳馆的花魁,榕娘。
也是被张彦远迫害的受害人之一,叶俏娘。
她身着一袭白衣,乌黑的秀发盘成已婚妇人的发髻,表情坚定,犹如移不动的泰山,傲然跪在荣王的车驾前。
她今日只是来为夫家申冤,为自己申冤。
她是受害人叶俏娘,而非榕娘。
侍卫上前驱赶叶俏娘,“滚开,滚开,哪里来的贱民,莫挡着荣王殿下的车驾。”
叶俏娘高举诉状,高喊道:“民女叶俏娘状告右相张尚莱之子张彦远,欺凌民女,杖打我夫,致其身亡,民女公婆亦死于张彦远之手。”
“请荣王殿下为民女做主!”
“求荣王殿下为民女做主!”
路过的行人停下脚步驻足,看起热闹来。
“不会吧,这又是一个受害人?那周姓姑娘的事还没过去,又出来了一个。”
“民女叶俏娘状告张彦远,凌辱民女,杖杀我夫,逼死我全家,请殿下为民女做主,还我公道。”
荣王推开了马车的门,探出身子,站立在车头,一双眸子看向跪于车前的叶俏娘,眉头微蹙。
“你要告状,应当去东都府或大理寺,而不是来寻本王。”
叶俏娘说道,“王爷,一年前,民女去过东都府和大理寺,东都府的黄大人与大理寺的诸位大人,无一人敢接民女的状纸,并将民女驱逐。”
荣王疑惑道,“不可能,东都府与大理寺怎会不接你的状纸?”
“民女所言句句属实,民女还曾想去刑部递状纸,谁知还未到刑部,便被张家的人掳走,他们将民女投入河中,企图杀民女灭口,若不是民女得人相救,民女早就死了。”
叶俏娘的话让围观的人们一阵喧哗,交头接耳。
“不会真有什么冤情吧,这个妇人的遭遇竟然比前几日那位姑娘的遭遇还惨上数倍。”
“这事肯定是真的呀!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这位娘子怕是也想不当众拦亲王车驾,状告凶手。”
“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谁有这个胆量拦截亲王的车驾。”
“这位娘子不是说了吗?东都府和大理寺都不接她的诉状。”
百姓们纷纷喊话荣王,让荣王被借接下俏娘的状纸,为叶俏娘申冤。
叶俏娘当众申冤,当众状告张彦远,百姓拦住了去路,看来荣王是去不得张相府了。
见状,荣王只得让随从把叶俏娘的状子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