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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也不。”我看着他的笔记本,“我的尺寸很有趣吗?”
“不。”他不想谈这个话题,“但是我是认真的。小说已经死了,就像炼丹术一样。”他手里拿着测径器,做出一副斩钉截铁的样子。“战前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你知道我怎么着?我把自己拥有的所有小说全烧了。狄更斯、塞万提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大作家的,小作家的,全部烧光。我甚至把自己少不更事时写的一些东西也烧了。就在那儿烧的,烧了一整天。火焰冲天,灰烬遍地,简直就是一次烟熏消毒行动。从那以后,我变得更快乐更健康了。”我想起自己也曾小规模地烧毁过一些东西,心想要是烧得起,来个大动作一定很壮观。他拿起一本书,掸掉灰尘。“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劲,读好几百页杜撰出来的故事,才得到那么几条微不足道的道理呢?”
“不是可以读着玩吗?”
“玩!”他声色俱厉,“文字是用来记录真理,记载事实的,不该用于杜撰。”
“我明白了。”
“像这一本。”是一本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传记。“这一本。”是一本法文的平装天体物理学。“这一本。你看看这一本。”是一本旧的小册子——《罪人的警钟,含凶手罗伯特·福克斯的遗言,1679年》。“拿去吧,周末好好看一看,看它的真实性是不是会比任何一本历史小说差。”
他的卧室和下面的音乐室一样大。卧室的一端有一张床——我注意到是一张双人床——和一个大衣柜。另一端有一扇门关着,应该是通向一个很小的房间的,也许是梳妆室。门边有一张怪模怪样的桌子。他把桌面掀开来,原来是一架击弦古钢琴(他是这样告诉我的)。房间中央的摆设像会客室兼书房。另有一个瓷砖火炉,书桌上纸张凌乱,应该是他正在写的东西。另有两张扶手椅,坐垫是淡棕色的,和一张睡椅相配很和谐。远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三角形的陈列柜,摆满了淡蓝色和绿色的陶瓷器。卧室在夜晚柔和的灯光中显得比楼下的房间更温馨,相比之下,因为没有书,看起来比较舒服。
但是整个房间的情调是由两幅画决定的,两幅都是女孩子的裸体画,用了阳光照射的室内背景,色彩丰富,粉红、红、绿、蜜黄、琥珀色,浓淡各异,更显斑斓。画面给人的印象是轻松、温暖,充满生命力、人性、家庭气氛和性的活力,洋溢着地中海的特征,像黄色的火焰在燃烧。
“你认识他吗?”我摇摇头。“他叫勃纳尔[16]。他画完这两幅画,五六年之后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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