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异端的女王(第6/13 页)
的脸部照片相同的照片,虽然它不是直接用于犯罪搜查,但在实际侦破案件的过程中的确常常使用。车祸的肇事者有时就是罪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人。
警察立即向司机管理中心的计算机发出照会。在计算机里登寻的驾驶证领取者,倘若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车祸,都按时间、地点、处理肇事的警署、事故发生路线、违反条目等各条项目登记在案。
“有了!有了!”
平时很少流露出情感的那须兴奋地喊道。
去年5月20日,大矢美奈子在神奈川县海老名市区域内的县道上,发生过一起轻伤事故,作为违反安全驾驶义务被扣了八分。根据调査书记载,美奈子在出事的那条路线上以时速4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行驶着时,发现前方60米处有一辆同方向行驶的抛锚卡车,便驶出道路中央线稍稍靠着右侧行驶,在抛锚卡车的右侧和自己汽车的左侧之间保持着2米左右的间隔,想从卡车的右侧超过去。这时,她发现从卡车的前方突然闯出一辆自行车,便将方向盘拉向右侧,并睬了急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她的汽车挡泥板的左前侧轻轻地撞到了自行车的踏脚板上。
只是,骑自行车的受害者被撞倒在路面上,左肘受到轻微的擦伤。此类情况,汽车司机不可能预测到卡车的前方会突然闯出一辆自行车,同时超车时在卡车与自己的汽车之间保持着2米左右的距离,所以倘若是行人完全能够避开。因此,作为意外事故,司机承担最小限度的责任,由肇事者和受害者自己协商作了解决。
车祸地区的检察所里保存着当时肇事者递交的调查书。不出那须所料,调査书上按着肇事者的指纹。警方将调查书上的指纹和香水盒上合成的指纹进行了对照。两个指纹完全一致。
虽然按照日本的法律,车祸肇事调查书上的指纹是否具有刑事犯罪的证据效力还是一个问题,但它无疑已经成为査找凶手的有力线索。警方终于追上了美奈子。中野警署搜查本部与新宿警署一起开会,讨论逮捕大矢美奈子的有关事宜。会议结果,大多数人认为美奈子符合作案凶手的特点。于是,决定逮捕大矢美奈子。因为大矢美奈子是社会颇为关注的人物,所以警方决定首先对她进行传讯,获得她的招供之后,再执行逮捕令。
第三次赶往大矢美奈子家里去的,是牛尾、青柳、中野警署的笠原以及其他几名刑警。
4月5日上午8点,大矢美奈子从新居被带到中野警署的搜査本部。这样的气势证明,警方在形式上是进行传讯,但若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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