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身分第四(第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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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也。是故般若为诸佛之母,成佛成菩提,皆依之而出,出者,成就也,波罗蜜也。此经不得仅指文字,文字是文字,何由而生佛,如香非焚不薰,钟非击不鸣,故经者,心佛相印之妙莲华也。以般若为成佛之资粮,若无资粮,终不可成,若但求文字般若,忘却自性般若,如看人吃饭,自不能饱,依文字经而说,经是世尊说,经固因佛而有,依真智而说,经是一切生佛同具之本德,烦恼则隐,智了则显,佛固由经而出,读经者,万不可死执文字以求也、近世学佛者众矣,成就则如凤毛麟角,其故由于取相病深,不易变易。如初取恶相,习久不觉,后因悔过,改恶而趋善,又执善相,善未究竟,乃求于佛,求佛者,求自觉也,求究竟也,若又入于佛相,习成依赖,终不能成。及明究竟,还归本性,内求诸己,复著法性,虽内亦外,虽空亦相,仍未离我所故,惟比较执文字者只高一筹耳。如取物而食,必以到口亲尝为究竟,虽已开门检物,乃至目见手取,但尚未入口,究其味之如何,仍属千山万水,与未入门未见食物者正等,然则求经与自求,关系得失尚如此,岂可草草忽过,徒执此经为五千余言之金刚般若经哉。故经亦假名,法亦幻法。所谓佛法者,只为不知者道,约世谛故有,实际本空,何有佛法;约第一义即无,故曰即非佛法,但不废有而偏空,不妨存名,曰是名佛法而已。弥勒偈云,福成第一体,即言佛法出世,其福无比,故成第一。此段表福德法身。合此三分,则性相不二,而法身之体用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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