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一曲口哨引起的回忆(第1/3 页)
林慕阳在吹口哨。
吹口哨在人们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林慕阳原本是不会吹口哨的。
但是他在原主的记忆中,发现这个自己在上小学的时候,特地花了一些时间学了吹口哨。
从“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旋律开始学,再到“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大概学了一个星期,才终于学会以最省气的方式吹完一整首儿歌。
可这时候,别的小伙伴当中,有人已经学会怎么用树叶来吹出曲子了。
这让他觉得自己在同龄人当中,算不上最聪明的那个。
可是他还是喜欢吹口哨。
上学的路上吹,放学的路上吹,放晚自习的时候,路过坟地的时候也吹。
后来外婆说,晚上吹口哨会招惹脏东西,他这才不吹了。
然而等到长大以后,他才知道那段时间全国正在严打,很多喜欢吹口哨的流氓都被抓了进去。
所以口哨在他们那里,又被称为流氓哨。
可是流氓哨明明是另一种吹法,所以这让他一度感到很困惑:为什么?
为什么很多人都讨厌吹口哨的人?
后来,他走过的地方多了,才知道原来他们讨厌的不是别人吹口哨,而是讨厌那个不会吹口哨的自己。
因为自己不会,所以听不得别人吹。
在酒吧角落里写这首歌的时候,刘贝贝在读歌词,而林慕阳的脑海里,却一直出现一个小男孩,从边远地区的小山村里,一路跌跌撞撞的到了常山,受尽委屈和白眼,却仍然对这个世界抱以善意。
可是这个世界却没有留住他。
自己能穿越过来,就是明证。
所以与其说他这首歌是为刘贝贝写的,不如说是他写给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的。
所以台下的刘建国等人,台上的乐队和刘贝贝,以及舞台边上站着的王大利和沙青,听着林慕阳吹着一段大家小时候都听过的旋律,都觉得很好奇:
他这是在做什么?
然而接下来,林慕阳对伴奏的乐队打了一个响指,随着歌曲的旋律奏响,竟给人一种奇异的完美融合的感觉。
歌曲前奏和他刚刚吹的那段旋律,让人们脑海中有了画面感:
一个背着书包的孩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夕阳照在他的身上,在地上拉长了一道孤单的身影。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迈出车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