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章(第1/3 页)
当严重,于是决定立即停下车,布置路检。
当他安排好另外两名工作人员一个在路边打开警示灯示意停车检查,一个在路中间打开停车闪光牌引导车辆停车时,果然隐约看到一辆大货车闪亮着耀眼的强光飞驰而来,似乎并没有减速的意思。
路边的交警和马路中间的交警不停地示意大货车靠边停车,但是这辆大货车完全没有理会这种示意,丝毫没有靠边减速停下的措施,看来这车是要准备闯关了。
就在这时,这辆大货车后边还有一辆大货车也在快速跟来,看着前边一辆没有减速也没有靠边,后边的车辆就企图从第一辆车的右边违章超车,强行闯关。但是就在那一瞬间,前边的货车又有点靠右的意思,后边的车看这情景忽然又把方向一打,开始从第一辆车的左边超车。说时迟,那时快,就听「轰」的一声巨响,后车追上了前车的尾部。紧接着第二辆车后边还有三辆同行的大货车也停了下来。
看到出了事故,向志成马上一边拨打120抢救伤员,一边向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第一时间,救护车、指挥车、勘察车到达现场,经过紧张抢救,最后发现第二辆车大梁断裂,车上三人一死两伤。
后经过技术勘察,出事两车均严重超载,且超过核定载重量的1000%还多。
接下来,交警部门按照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后车负主要责任。在完成伤员救治和后事处理后,保险公司也及时全额赔付了相关各方,事故处理顺利完成,各方表示接受。
这样的事故处理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回到家乡许昌不久,所谓的「被害方」在得到全额赔偿后,又写信向有关领导机关控告光山交警的「违法」,自然这样的控告并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法律后果。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事过不久,一封来自省里某领导的批示下来了,这份批示到了省检察院,然后一步步下到信阳市检察院,光山交警就此被列入调查对象,自然当事警察向志成等当晚值班的三人立马成了「犯罪嫌疑人」。
尽管有领导批示,一开始,几乎没有人认为在这起事故中交警存在什么责任,在这起事故中交警是按照法律和上级文件执法的,这是在被执法者相互之间发生的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并且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双方均有严重违法行为,如今事过多日,检察机关却要对交警立案侦查,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当时检察机关也建议公安机关说,既然有人上访和领导批示,那么就前往「被害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