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6/8 页)
“对,大学的时候搞过乐队玩,无聊的时候就坐在这里,弹一会儿。”陈放在那毯子上坐下来,拿起那把吉他,顺手调了几个音。
电吉他饱满、明亮、又有穿透力的音色,瞬间出现在了陆晴耳边,令她惊艳。
“天啊?组乐队?”陆晴内心震撼不已,不禁感叹出声,这狐狸精真是多才多艺啊,打得了篮球,弹得了吉他,怪不得能迷倒那么多女生。
不过她模糊记得,高中的时候,课间她偶尔听暗恋陈放的前后桌女生们闲聊过,说喜欢上陈放简直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因为他很全能,成绩又好,篮球,吉他,唱歌,样样精通。
而且她想到陈放父母都毕业于清华建筑系,她婆婆又精通摄影,以这样的优质基因来看,他多才多艺好像也挺正常的。
陈放听到她这句感叹,表情有些不悦,抬了抬眼皮,扫了她一眼:“你不知道?”
自知对他了解甚少,陆晴有些心虚,没回答他,也抱着那只熊猫玩偶,坐在了那柔软的羊毛地毯上,目光落在她对面抱着吉他的陈放身上。
他那双骨节修长,好看得如艺术品般的手指,放在那把造型酷炫的电吉他上,灵巧而娴熟,弹的很好,似乎是一首节奏比较缓的抒情曲子,很陌生,是她完全未曾听过的一首曲子。
美好的音符从陈放的指尖流泻而出,陆晴听的有些入了迷。
头顶上,刚好有一盏灯,暖黄的灯光落在身穿旧蓝牛仔外套的陈放的高大身影上,令他整张脸的轮廓更显深邃立体,他垂着的睫毛很长,目光专注,右耳廓上那颗恰到好处的细小黑痣,令人有瞬间的幻视黑色耳钉,更令他多了几分既痞帅又文艺的气质。
这样的感觉陆晴根本形容不出来的,只知道这画面实在太过好看,令她根本移不开目光。
“要试试吗?陆晴天。”陈放骤然停下了弹奏,那双有神的黑眸落在她身上,沉声朝她问了一句。
陆晴天?这次不是陆青天了?他怎么开始叫自己的小名了?陆晴有些不敢置信,莫非是上次他去家里,见姑姑的时候,刚好听到姑姑这么唤她了?
她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习惯性拒绝:“我吗?我从来没学过,应该弹不了。”
“以前在北航,别的女生想来看我,现场乐队的表演,可都一票难求,我给你免费教学的机会,怎么样?”陈放朝她勾了勾唇,痞里痞气的笑了一下。
他的声音低沉好听,带着慵懒的调子,落在她耳朵里,令她觉得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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