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章(第1/3 页)
双肩,「难不成你就打算一直困在个阉狗身边?那可是秦端,杀人不眨眼的秦端。你可知后宫朝堂中,他杀了多少人?你别忘了你是我的人,你从来都跟他势不两立。」
「我知道。」
「那是为什么?因为他秦端有权有势一手遮天?」靖王爷轻笑,「你别傻了,秦端暂时是个权宦,可好日子总有到头的一天,长久不得,多得是人要取他的狗命。扶风,你若想要富贵生活,我完全可以给你更好的。」
小巷外渐渐有锦衣卫穿梭,应当是秦端发现了我被劫走。
「别说了,你先离开这里,被抓到他刚好找到对付你的理由。」
我催促靖王爷离开。
「你——行,我先走。我给你三天考虑,三天后西市胭脂铺,若你答应离开,就黄昏前到那里,自会有人接应。」
说完,靖王爷带人离去。
我满心忐忑地回到了督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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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还是留下,这是个问题。
生活平凡依旧,秦端除了我被绑那天从宫里赶回来看我,之后又是照常忙碌。我们的见面,止步于每天早上一顿饭,晚上一顿饭。
但据碧桃说,自我进府后,秦端回来得已经算频繁了。他在宫里有住处,以前不常回督公府吃饭,有时忙起来,十天半月不见踪迹都是常有的。
这几天太阳好,府里藏了不少书籍,都趁机拿出来晒晒。我随意翻看翻看,有本诗集引起了我的注意。
诗集封面很破旧,里面的字迹很熟悉——分明,就是我的字。
我写得一手好字,早年在宫里靠卖字赚过外快。宫里不识字的仆役大有人在,给他们写写家书回回信,二三十文一封,也能赚点钱。
这本诗集是哪个朋友帮我接的活儿,要求简单,就是选些我认为好的诗词歌赋抄下来,是个简单的美差。因此,时间虽久,我却还记得个大概。
我不相信有这么多巧合。
套话是宫里生存必备技巧之一,难不倒本姑姑。
三天过得极快,转眼到了约定当日。
今天秦端破天荒午时回了家,印象中这是我们一次同用午膳。
「督公,睡过午觉我想出去逛逛,买些东西,可以吗?」我试着问秦端。虽然他说过我可以出府,但我不敢轻易以主人自居,尤其是没进府多久就发生过绑架这档子麻烦事。
不知是多心还是眼花,我感觉秦端盛汤的动作顿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