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土地使用证(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第2/9 页)
,进行土地改革政策时,确定了土地不准买卖的政策。这些人手里握有土地证,拥有很多庙产,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把政策改成了,给他们办一张《土地使用证》。
他们依然合法拥有土地,但宗教局把它批成寺庙,由宗教局下辖管理。
所以华国有很多寺庙,你看它建在山上,是宗教场所,但是持有人不一定是政府,也不一定是寺庙里的负责人,很可能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个人。
所以是因为圆圆提到离婚,陈美兰想到了苏文的话,继而大胆判断,苏文毕生留下来的财富是寺庙。
苏文所持有就是庙产。
顾霄并不认识陈美兰,得先问:“你是谁?”
“陈美兰。”陈美兰往前一步,赶在阎东雪之前扶住了老爷子。
陈美兰,顾霄听阎东平提过,用阎东平的话说,她跟丈夫阎肇官商结合,用保护伞的方式,在西平市吃得很开。
顾霄对阎肇没什么好感,对陈美兰更没有。
却被陈美兰问到哑口。
就连阎肇都不知道的事,陈美兰从哪儿知道的?
“你从哪里知道的?”他于是反问。
“我是在我婆婆去世前,跟她聊过最多的人,我凭什么不能知道?”陈美兰再反问。
顾霄当然不信,他又不是没听人提过,陈美兰跟阎肇结婚不过两三年。
陈美不等他答,又问:“那几座寺庙可是我婆婆的遗物,我倒是想知道,王戈壁女士把它给了您,她经过我婆婆的同意吗,还有,《土地使用证》是从国土局签发,继而由公安局转交给持有者本人的,上面得有本人的签字,你拿的《土地使用证》上,有没有我婆婆的签名?”
能确定遗产是庙产了,那陈美兰就要知道,王戈壁是怎么把那东西给拿走的。
顾霄手里的《土地使用证》是由王戈壁授意,继而,米兰亲手交给他的。
面对陈美兰的质问,顾霄表现的特别平静,一字一顿,不疾不徐,缓缓的说:“王戈壁女士有苏文的亲笔信,苏文的字我能认得出来,信件可以证明,苏文把那份举足珍贵的遗产赠送给了王戈壁女士,而王戈壁女士把它转赠予了我。”
顿了顿,他又说:“对不起,东西在车上,我是不会拿出来,因为你们这些孩子辈没资格继承那份珍贵的遗产。”
其实不用把东西拿来,陈美兰也能猜得出来,一直以来,地契应该都是在苏文手里的,因为是庙产,不可能有什么经营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