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惩罚 第三章 鸽子(第1/4 页)
女法医琳达·罗莎丽将白被单重新盖在尸体的头部,之后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侦探长汉考克来过以后,她的心情就很糟糕。她记得第一次见到汉考克时自己尴尬的样子,他长得有些像她以前的男朋友——那个抛下她带走孩子的男人!他向法庭提出的理由是女法医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照看好他们的孩子,他还举出一大堆例子,诸如她是如何盯着尸体的照片发呆而忘记去幼稚园接孩子之类的。他在法庭上的陈述是那么的生动,强大的说服力让陪审团和法官把孩子判给了他。
失去了孩子,一段时间里,琳达认识到作为一个女人,她25岁以后的日子虚度了。她和他一起上大学的时候,曾是那么发狂的相恋着,他那时候对她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可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至少对他来说是的。他选择了分开,这几乎要了琳达的命,他显得那么毫无情面,把小艾露也夺走了。琳达躺在床上,经常想象到他抱着另一个女人,而小艾露管她叫“妈妈”。这种时候,琳达常常夜不能寐……
有时候,琳达的坏情绪令她想在法庭上破口大骂。这也不无道理,作为一个致力于协助警方调查案件的专家,在她不得不顶住来自外界以及内心的巨大压力,而回来又要面临毫无生气、缺乏安抚的空房子之后;她的坏脾气就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助长。上一次也是,她差一点儿就要情绪激动地指着陪审团的鼻子大声斥责了。
汉考克的麻烦则不仅仅源于他那令她尴尬的长相和他对她死缠烂打的下流手段,还出自他原本就很卑劣的性格。她认为他绝对可以写一本关于怎样谄媚和擅用权力的专著了。
不过,女法医琳达有她自己一套对付烦恼的方法(它通常是有效的),那就是把精力投入到对案件的调查中。这没什么值得怀疑和惊讶的,法律赋予法医完全的调查权,只是,没有抓到凶手的义务。
工作在法医办公室的人拥有的唯一便利是,他们不必等验尸报告出来,因为他们早已做到心中有数。
女法医琳达决定到材料鉴定办公室找玛格一趟,那地方位于药检办公室的隔壁。
菜鸟侦探杨克·拉尔夫和前任侦探长(现在是副局长)共用一间办公室。这却不是值得称道的事情,因为杨克只是别人用来升职的一杆枪罢了。少数老警察对此看不过眼,曾悄悄劝告杨克不要把自己的功劳随随便便让给别人。但是,还不能见惯尸体也不具备哪怕是基础追踪和抓捕技能的菜鸟侦探往往付之一笑,尽管他早已心知肚明。
现在前任侦探长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