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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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他问出口了,周林或许会告诉他:
不要从诗里去寻我,去找火树银花,我在喧闹里默立;抑或去找黑暗里的光吧,某一束光,会勾勒出我的模样。
周林从未上过一天学,却在郑时朗的影响下,愈发像个女学生起来。她比学堂里的女学生更爱读书,更追求诗情画意的人生,却又身陷污泥动弹不得。
“桂小姐,我们相识也有一段时日了……可否斗胆问问你的姓名?”
周林犹豫了一会儿,觉得瞒下去是对他的一种不公:“去走走成荣路吧,你会知道的。”
成荣路,百老汇门前的那条路。他将看见最绚丽的海报,用夸张的线条大肆宣传着“名震上海”的黄鹂,也就是她,周林。周林从不敢猜测冯清筠知道真相后会如何看她。
“如果你知道我的名字后还愿来见我,那就约在我们初见的长椅吧。”
他们的关系本就纯粹到非典型。如果这样结束,也足够浪漫了,周林想。
郑时朗在赶赴村上府邸的路上。
他是雪白天地里的句点,是与白相对的另一种极端的暗淡。他喜欢黑色,应该是喜欢的。死亡如影随形,意外和明天都是未知数,所以他喜欢黑色。
他在做自己的未亡人,另一种说法,他时刻准备给自己吊丧。
他已经没有亲人了,从九岁开始就没有了。从日本鬼子踹开他的家门,父母让他藏在腌咸菜的大坛子后不要出声开始,他就没有亲人了。时间太久,父母的音容笑貌似乎也模糊了。也是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忘记的,忘不掉的是刻在他骨子里的那个额外冷的冬,是饥寒交迫到接近死亡,还有遗憾。
他记得,他那天没有穿黑色的衣服。
他不知道父母去了哪里,或者说不知道他们的遗体在哪里,他没有尽到一个孝子的责任。没有披麻戴孝,甚至连身黑衣都没穿。
自此他偏爱黑色,也自此落下旧疾。他受不得凉,会让他想起那几个大坛子,想起那个盘踞在他记忆里永远过不去的冬天。
他的情感也死在那个冬天。他好像再难去界定什么是喜欢,没由来地失去所有饱满极端的情感,恐惧也好,喜欢也罢。
救他的同志说他很适合做特务,他的情绪总是隐藏得很好。他也的确这样做了,事实上,他确实很适合这个工作。只是一个淡漠的人居然成了作家,多少有些荒唐。他阅书无数,只是为了模仿常人所应该有的情感,他是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