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8 页)
多士①
【原文】
惟三月②,周公初于新邑洛③,用告商王士④。
王若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⑤,大降丧于殷⑥。我有周佑命⑦,将天明威⑧,致王罚⑨,敕殷命终于帝⑩。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
“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
王若曰:“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惟我事不贰適,惟尔王家我適。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动,自乃邑。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
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
“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
“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迁。”
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
【注释】
①多士:指故殷众多臣僚。本篇是周公以成王之命对故殷众臣所作的训诰。
②三月:周公摄政七年的三月。
③初:开始。
④用:因而。商王:指纣王。
⑤吊:善。旻(mín)天:秋天,指天。
⑥丧:灾祸。
⑦佑: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