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传忠录4(第1/10 页)
属性:凡看病施治,贵乎精一。盖天下之病,变态虽多,其本则一。天下之方,活法虽多,对
证则一。故凡治病之道,必确知为寒,则竟散其寒,确知为热,则竟清其热,一拔其本,诸
证尽除矣。故《内经》曰∶治病必求其本。是以凡诊病者,必须先探病本,然后用药。若见
有未的,宁为少待,再加详察,既得其要,但用一味二味便可拔之,即或深固,则五六味七
八味亦已多矣。然虽用至七八味,亦不过帮助之,导引之,而其意则一也,方为高手。
今之医者,凡遇一证,便若观海望洋,茫无定见,则势有不得不为杂乱而用广络原野之
术。盖其意谓虚而补之,则恐补之为害,而复制之以消;意谓实而消之,又恐消之为害,而
复制之以补。其有最可哂者,则每以不寒不热,兼补兼泻之剂,确然投之,极称稳当,此何
以补其偏而救其弊乎?又有以治风、治火、治痰、治食之剂兼而用之,甚称周备,此何以从
其本而从其标乎?若此者,所谓以药治药尚未遑,又安望其及于病耶?即使偶愈,亦不知其补
之之力,攻之之功也。使其不愈,亦不知其补之为害,消之为害也。是以白头圭匕,而庸庸
没齿者,其咎在于无定见,而用治之不精也。使其病浅,犹无大害,若安危在举动之间,即
用药虽善,若无胆量勇敢而药不及病,亦犹杯水车薪,尚恐弗济,矧可以执两端而药有妄投
者,其害又将何如?耽误民生,皆此辈也,任医者不可不深察焉。
故凡施治之要,必须精一不杂,斯为至善。与其制补以消,孰若少用纯补,以渐而进之
为愈也。与其制攻以补,孰若微用纯攻自一而再之为愈也。故用补之法,贵乎先轻后重,务
在成功;用攻之法,必须先缓后峻,及病则已。若用制不精,则补不可以治虚,攻不可以去
实,鲜有不误人者矣。
余为是言,知必有以为迂阔而讥之者,曰∶古人用药每多至一二十味,何为精一?岂古
人之不尔若耶?是不知相制相使之妙者也,是执一不通而不知东垣之法者也。余曰∶夫相制
者,制其毒也。譬欲用人奇异之才,而又虑其太过之害,故必预有以防其微,总欲得其中而
已。然此特遇不得已之势,间一有之,初未有以显见寻常之法用得其贤,而复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