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是犯人1(第3/4 页)
的,比如说把离家出走的原因,还有经过,以及心情感受说一说,可是提起笔,却又说不出来一样。
算了吧,就写这么几个字,对不起是感谢威远候的盛意,让我免费住了那么久,吃喝有人照顾还配上丫头的,这种五星级的住宅很少的了。
抬起手挡着树荫处抛下来的光亮,看着掌心的纹路,长长的感情线,唉,感情感情。
“小八,我不会忘记你,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学会把你放轻,从爱恋的位置上放轻下来。”
笑着,手盖住脸,有些苦涩啊。
直到天黑才起来,我不敢在郊外过夜啊,美是美,可是晚上一个人在外面过夜我可不敢,我胆子小。
书生的样子去住客栈最不引人注目了,我就像白天放出去的鸭鸭,晚上又自上会回窝,暗骂自已没种,怎么晚上还跑回宁城来。
但是不去宁城我又怕别的地方不安全,一进城明显就能感觉得到,处处张贴着画相。
迷着眼,就着昏黄的霞光看。
看得我怒火冲冲,好想撕下来踩二脚。
上前写着啥啥来着,说我偷了皇上的九龙御笔,正在潜逃中,全国辑拿逃犯,重赏十万两。
靠,我都不知道什么叫做九龙御笔,死胖子死胖子,好想踩死你。
可恶的,我清白一世,做事诚信认真,小小的歹心难免起,可是我是绝对不会去偷他的东西的,再说了,他的东西真能让人随便偷的么。我恨啊,以后我就要背着这重重的负担生活了,才觉得自由好,一看这个就发晕,这下倒好,让他给毁了,我居然成了全国头号的通辑犯。
不行啊,宁城都不该回来的,我在这里买的衣服,还有头巾,那小铺的人都知道啊。十万两赏银啊,我都想去自动投案了,那可真是天外飞来一笔财,不过我无福消受。
找了个客栈住,就连店家门口也贴着张书书的画相,官方做事倒是手脚挺快的,越看越生恨,我有那么丑吗?脸画得像是馒头一样,眉毛像是蚕一样,还有那眼睛,就像是死金鱼眼,谁画的啊,这么缺德。
“这个女强盗还真是大胆,天子的东西竟然也敢偷。”几个客人看完之后就聚在一起谈:“瞧那样,也就是一母夜叉了。”
谁说的啊,我才不是,扁扁嘴万般的委屈。
他污黑吧,他这样不是更好吗,一点也不像我,而且张书书这个人也是纯属乌有的,他去找吧,真能找得着,才有鬼了。
这古代啊,也有个好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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