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8 页)
巧眉和凌康终于结婚了。
婚礼简单而隆重,一点也没铺张,双方都只请了至亲好友,填了结婚证书,走过红色毡毹,交换了结婚戒指,掀起了遮面的婚纱……礼成。亲友们大吃一顿,鞭炮放得震天价响,然后,巧眉就成了凌康的新妇。
凌康家境不坏,他们住在仁爱路一栋公寓大厦里,高据第十一楼,大约占了八十坪左右的面积,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八十坪的大厦住宅已经算很大了。当然,它不能和卫家的花园住宅相比,毕竟,在工业社会迅速发展下,台北没有太多的花园住宅了。巧眉婚前,已经和凌康来过凌家两次,每次以做客的身份,停留的时间都很短,可是,一下子,她就由卫家那娇滴滴的小女儿,变成了凌家的儿媳妇,住进凌家来了。
巧眉和凌康占有一间很大的卧室,是间套房,有自用的浴室。这卧室中,除了床以外,还有一架簇新的钢琴。钢琴是卫家的陪嫁,卫家把原来的旧琴保留在琴房里,以便巧眉回娘家小住时弹弹,而且,那间琴房的一桌一椅,那钢琴的每个琴键,都有巧眉的影子,他们舍不得送走这架琴,也舍不得破坏这个房间。所以,他们买了架更新更好的琴给巧眉。凌家把琴放在卧房而不放在客厅,也用心良苦,他们知道巧眉不会喜欢在凌家川流不息的商场朋友,或凌太太的牌友间表演弹琴。
凌家有五房两厅,客厅餐厅以外,凌康的父母拥有一间卧室,一间客房兼娱乐(麻将)间。凌康除了卧室外,还有个小书房,因为他爱书成癖,又办了个杂志社,所以,书房必不可免,书房中,堆满了书籍报纸,书桌上堆满了文具稿纸剪贴簿和校对稿,这是整个家庭里最乱的一间房间。然后,还有一间是秋娥住的。秋娥是凌家二十几年都没换的女佣,相当于卫家的秀荷。
新婚,巧眉曲意承欢,凌康爱护备至,两老也诚恳地迎接着新妇,他们的生活相当和谐。当然,对巧眉而言,毕竟有许多不便,他们没有出去度蜜月,因为巧眉反正看不见什么,名山大川对她都没有意义。而凌康的杂志每月出一本,工作天天堆积如山,主编离开,杂志一定脱期。所以,他们几乎一结婚就进入了家庭生活。凌康追了六年,总算娶到巧眉,他已心满意足。巧眉初进凌家,事事不便,头几天,她总是摔跤,不是被椅子绊倒,就是被桌角绊倒,甚至,被地上无意放着的靠垫、矮凳、书籍、摆饰……滑倒绊倒。凌家没有把东西放在固定位置的习惯。几天下来,她膝上手腕上,都摔得青一块紫一块。凌康的母亲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却大而化之,多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