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岳飞之“罪”:莫须有(第12/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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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发生的事与其说是岳飞的耻辱,不如说是一个民族的耻辱;与其说是岳飞一个人的痛苦,不如说是整个汉民族的痛苦。
岳飞惨遭酷刑。
汉民族在虐杀自己的英雄,在污辱自己最强的将军。事有其因必有其果,不管这是谁、因为什么做了这些,这都衍生出了最丑恶悲惨的后果。
英雄无用武之地,英雄无法自保,英雄惨遭酷刑……于是英雄就一天比一天少,直到凋零残落。大厦将倾,独木难支哉!
岳飞在狱中受刑、沉默、一言不发,直至绝食,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而万俟卨一伙人却出于多方面原因,如时局的变化,不能让他很快就死,他们找到了岳飞的二儿子岳雷,让岳雷到狱中送饭,暗含威胁之意,逼迫岳飞活下去。
岳飞的遭遇渐渐地传到了狱外,这时的宋朝已经自残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满朝公卿大人个个居安思危,人人明哲保身,没有谁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更别提什么为家为国仗义执言,总览当时,只有寥寥几人做了点什么。
上书鸣冤的是几位文士,有智浃、刘允升、范澄之等,其中智浃还是个出家的和尚。赵构深居简出,能当面说话的只有极少数的顶级权贵,一位叫赵士衾的皇室成员以全家百口人的性命担保岳飞绝无反心,除此之外,就只有韩世忠了。
韩世忠已经是一介散人。他在岳飞入狱后的半个月被罢免了一切官职,只以太傅的头衔领醴泉观使,每天闭门谢客,绝口不提国事,不见任何军旅旧人,或是只带着一两个小童跨驴携酒,在西湖一带闲走散心。换句话说,他在用行动表示自己的决心。
当良民,保性命。
可是当他知道岳飞的事之后,仍然怒不可遏,无法克制,他找到了秦桧,当面责问岳飞到底有什么罪,这么长时间了,到底查出了什么。
秦桧的回答是坦诚的,他的原话是:“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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