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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情况是艾莉森不知道的——因为我自己也几乎没有意识到——那就是在九月晚些时候,我一直瞒着她,暗中和另一个女人来往,这女人就是希腊。即使我未能通过董事会的考试,我也会到希腊去。在学校里我从未学过希腊文。我对现代希腊的了解,仅限于知道拜伦死在迈索隆吉翁。但是那天早上,在英国文化委员会,只要能想到希腊就够了。就像是在一筹莫展之际,突然有人想出了绝妙的解决办法。为什么以前我就没有想到呢?听起来多诱人啊:“我就要到希腊去了。”在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人到过希腊,因为被称为新米提亚人[8]的旅游者其时远未大批涌入。有关希腊的书,凡能找到的,我都找来看。我对希腊实在了解太少,自己都感到吃惊。我读呀读呀,觉得自己像个中世纪的国王。我虽尚未亲临其境,但是已爱上了书中描绘的美景。
我出发时,想摆脱英国的想法似乎已退居第二位了。只有跟我去希腊有关时,我才想起艾利森。当我爱她时,我想象和她一起到了希腊;当我不爱她时,我独自一人在那里,她没有那份福气。
我收到学校董事会发来的一封电报,证实了对我的聘用,接着又寄来一份合同让我签字,我的新校长还寄来了一封礼节性信件,英文写得一塌糊涂。斯潘塞——黑格小姐提供了一个人的名字和他在诺森伯兰郡的地址,前年他在该校任过教。他不是英国文化委员会聘用的,因此她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我写过一封信,但没有回复。再过十天,我就得动身了。
艾莉森的处境变得很困难。我必须退掉罗素广场那一套房子。我们花了三天时间为她寻找住处,结果令人失望。最后,我们在贝克街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一个大单间。搬家,收拾东西,搞得我们两个人心烦意乱。我要到十月二日才走,可是艾莉森已经开始工作,必须很早起床,生活必须规律化,这叫我们实在受不了。我们有两次吵得很凶。第一次是她挑起并激化的,发展成对男人,尤其是对我劈头盖脸的激烈谩骂。我成了势利小人,花花公子,一文不值的唐璜,等等。第二天吃早饭时,她冷若冰霜,一声不吭。晚上我去接她,她不在。我等了一小时,回家了。她也不在家里。我打电话去问,回答说空中小姐实习生没有人被留下来。我等着,越等越生气。十一点她回来了。她径直走向浴室,脱去外衣,倒出她睡前必喝的牛奶,一言不发。
“你到底上哪儿去了?”
“我不回答任何问题。”
她站在厨房旮旯的炉子旁。是她坚持要租便宜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