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万艳书 下册》(6)(第6/11 页)
帮我倒杯茶。”
“哎。”书影拿起了一只粗瓷大杯,往杯中倾入了一注茶末子满满的酽茶……
水面微漾,盛着细净香茶的龙泉窑双鱼杯被递进了一只玉手之中,那洁白纤美的指掌又将杯沿送到了两点朱唇之间。一口温茶落入,继之就滚出了白凤冷冽的声音:“看来我低估这小丫头了,她还没笨到家。”
她倚坐在窗前,长发攒着一窝丝,只在前额环了根珠子箍,太阳穴上贴着两方膏药,稍带几分病相,却愈发显得俏生生、疏落落。
憨奴接回了茶杯,含着冷笑道:“这小丫头定然也猜到姑娘必不能容她久活的,所以怎么说也不肯来,还抬出猫儿姑来压人。”
“是吗?既这么听猫儿姑的话——”白凤将腕子上一只珍珠软镯来来回回捏弄了一阵,就有一道闪光自其眼中忽忽而过。她对憨奴小语几句,抬臂指向另一头的妆台,“就拿九千岁新赏我的那一对金刚钻串镯吧。”
憨奴依言取出了一只锦盒,又犹豫道:“这样名贵的珠宝,拿去做饵,太可惜了吧。”
白凤回以机锋深潜的一句:“不名贵,又怎会诱得动万漪那丫头‘携宝私逃’呢?”
“可姑娘手头的贵价珠宝多了去了,何必非这个不可?京中的贵妇最追捧西洋的金刚钻,谁得了个翻头好些的戒指都够炫耀一阵,这镯子可是全钻满镶,颗颗都黄豆那么大,还是名匠切割,亮得瞎子都要睁眼看,足称得上是无价之珍了,姑娘竟舍得?”
“九千岁秘赏我这对镯子,是因为我‘大义灭亲’,为继续替他监视盛公爷,而亲手除掉了珍珍妹妹。这诚然是‘无价之珍’,所以我才不想再多瞧一眼。”
憨奴见白凤陡地双目一颤,竟洒下了两串热泪,虽然马上被一拭而过,但她还是瞧了个真真切切。她一阵心惊,低头道:“是,奴婢多嘴了。”
白凤摆一摆手,“你走吧,叫秀奴替我把妹妹的佛经拿来。”
珍珍死后,白凤令人将未曾陪葬的那些遗物统统搬到了自己的房中,经书、木鱼、佛像……她把从前一袋接一袋抽水烟的时间拿来抄经、敲鱼、拜佛……一做就是好几个时辰。憨奴看着白凤点上了一炷清香,一笔一画地在桌边写经,同她做其他事情的样子相比,瞧起来十分笨拙。当憨奴想到“其他事情”的时候,她所想的是“谋杀”。
为一个一边抄经、一边谋杀的女人做事是什么感觉?憨奴从来没思考过。她的本分并不是评判自己的女主人,而只是执行她所有的命令,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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