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臭弟弟(第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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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母亲,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大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在被女主降伏后,就成她的大金主了。
原文中有一段,说将来某一天,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还是独唱,但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急的差点要跳楼,就是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解了她的急。
而现在,他不但家门敞着,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那东西呢,藏在哪儿。
才12岁的小男孩,这算空城计吧,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过别看他小,但他却是家里的户主,要不被他认可,很难落户在他家的户口本上的。
陈思雨当然不贪图弟弟的财产,可为了留在文工团,她必须落户在他的户口本上。
一个虽年龄还小,却腹黑的小家伙,这成功吊起了陈思雨的,好胜心!
作者有话说:
依然有30个红包,所以,留言咩,咩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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