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4月12日 晴 俊俏若三春之桃(第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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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群叽叽喳喳的高中生。哪怕不算这辈子的十年,自己在本来那个时空中也都快三十岁了,是大叔了。
现在的场面,就像是个怪蜀黍带着三个小萝莉去玩奇怪的小游戏,但……没办法,他好这一口。
人么,坦然自己的口味也没什么不对,他就是喜欢鲜嫩多汁、青春貌美的女孩子,这有错吗?谁不喜欢?
非要装得个表面上的正人君子,大家都累的慌。这是本能呀,兄弟,本能!只要不是基佬,没有男孩子会不喜欢这个样子的女孩子的,哪怕什么都不干,看着她们蹦蹦跳跳都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
有人说权利是男人的春药,这绝对放屁!那玩意是老男人的春药,因为老男人不行了嘛,宋北云今年才十七啊!十七岁是什么样的年华?那可是黏答答的花样年华。
花又是什么?植物繁衍都看它!在这样湿哒哒的年纪里,喜欢女孩子,有问题吗?有吗???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去跟庙堂上的老头们争权夺利、要去考虑国计民生,那才是最大的Bug和最难以想象的不合理嘛。
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就应该厮混在一起,干一些有趣的事情,也许不一定是色情,但一定要有趣,就如同晨间的太阳似的欢欣鼓舞。可以不顾颜面的唱着歌在河边嬉闹、可以赤着脚在田间欢腾、可以懒洋洋的在草地中翻滚。
这才是青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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