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1 章 格里亚斯安群岛篇(第7/36 页)
天色渐晚,头顶开始冒出了星星。
小少年仰头就瞧见了最亮的那颗星星,就挂在天边,安静的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如果这是一个以人为主食材的部落,每日只会烧杀抢掠,崇拜诡异到死不悔改的地步,这是最坏的办法。比起放任他们养出S级甚至更高的可怕诡异,倒不如用数百
条命,换更多人的平安。”
要知道诡异变强了,危害的就不只是这个群岛,而是整个世界。
然而事情并没有到那个地步。
老人和他们的部落,不是为了吃人,对诡鸟的信仰也不坚定,更多的是实用主义,有用的神就去拜,比如诡鸟,畏惧的神也会去拜,比如他,但真正信仰到头破血流拼上整个部落都不要的那种觉悟,显然没有。
如果所有用人祭神,残害人命的种族和后裔子嗣都要被消灭的话,那干脆就把人类这个物种从地球上抹去好了。?_[”
纵观东西大陆,哪个种族的祖先没愚昧过。
往地下深挖数百米,总能找到千百年前的祭祀用物,搞不好还有敌人的骸骨。
为生存,人类会战,为贪欲,人类会战,为信仰,人类会战。
好斗的基因似乎烙印在了人类这个种族的骨髓当中。
可若不争斗,不抢夺,不挣扎,人类这个种族就会在历史长河中消失。
高大的房屋,温暖的衣服,充足的食物,不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自动拥有的。
“在使用诡异马甲的时候,我不干涉除了诡异之外的任何事情。”芒桃说道。
马甲的力量很强,尤其是芒桃这样的SSS级诡异,可以做到大国可灭一城,小国可全灭的成就。
因为强大,所以谨慎。
虽然白一心的马甲将秘籍率先交易给华国诡异应对部门而不是其他国家的时候,就已经对华国在世界的地位造成了影响。
虽然凯雷特和乌鸦等马甲突然有了一群信徒,且这些信徒在各自的国家有了话语权。
虽然霓国的百蝶会也成为了灯火的簇拥。
虽然……
好吧,但他绝对不会用这个马甲任性妄为。
有些事,不触碰到底线,能不做就别做。
“系统,你是救世系统,让我当救世主。”芒桃柔声说道,“但我觉得我当不成救世主。”
“就算瑟可神教和百蝶会,都将灯火的‘我’当做神明,我也当不了神明。”
他就是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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