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具不满意人(第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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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妁之言”,此为婚姻之礼,父母不应,私定终生是为不孝、奔者为妾,我儿熟读经典,当知。
郑氏的观点很明白了,救人不过权宜之计,难不成你救了人,被救的人还要赖着你,有脸面的人家就不会干这样的事。也警告史仲竹别想着生米煮成熟饭之类的馊主意,你私自定的,只要父母不同意,她就是妾,上不了史家的族谱,所以别打歪主意!
郑氏还在信上写了很多,门当户对,日后生活之类的,重点提醒他你还有一个未婚妻,别忘了。当然,郑氏不在乎的把魏氏拿出来当挡箭牌,完全忘了之前要史仲竹重新选个更好媳妇儿的事情了。
史仲竹没想到父母居然不同意,又写了信去解释,说夫妻贵在交心,他想找一个有共同话题,心灵相通的女子为妻,吉牡丹就是最好的选择。至于魏贞娘,他们的婚约只是长辈的口头约定,六礼未过,不断算正式未婚夫妻,这个时候他也忘了他在圣人面前说过他和魏贞娘已经口头订立婚约了。
郑氏再来信说,他和一个七品小官儿家的姑娘能有什么共同话题,他从小锦衣玉食、出入宫廷,吉牡丹什么都不懂,不要说助力,不惹祸就是好的了。大户人家的姑娘都是金银奴婢堆出来的,吉牡丹气度全无,当不起大家主母。
史仲竹解释到,气度可以培养,吉牡丹现在还很年轻,完全有可以再学,他相信自己看中的姑娘。
从广元到福建,距离太远,这几个月,史家母子隔着信纸,火药味越来越浓,郑氏头疼万分,无奈的找到史鼎。史鼎完全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打蛇打七寸,直接给吉牡丹的父亲吉华士送了一封信,对付这样一个文人,史侯爷有的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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