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劳伦斯(第3/6 页)
汁软糖。比起蛋片三明治来,有人认为这种东西有点古怪,就一致在背后议论她,但是,没人推辞过这些佳点,也没人对她说他们认为她吃力不讨好。另一位女人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鲜艳明快的橘红色,陌生人在二十步开外常把她的头发误认为一顶羽毛帽子。我亲爱的继母围着一条银色狐皮围巾,是一整张狐皮做的,上面还带有涂了香料防腐剂的(?)头皮。我的那位住在安大略的爱尔兰袓籍的袓父把芦笋叫作“麻雀草”,这个词更为有趣。城里的垃圾场称为“弃物所”,这一词语可以引起各种奇思。恰如我们人生的恶臭为人不齿,同时却微妙地威胁着我们定型的、有时是过分苛求的合乎道德规范的习俗。
一些古怪事物如俗话所说的“哈哈,滑稽可笑!”另一些则是“蹊跷极了!”有些呢,压根儿就不太有趣。有个老头,疯疯癫癫的,住在山谷中的一间窝栅里。也许他甚至根本就没有那么老,可对我们来说,他似乎就是野麦修色拉 的化身,踉踉跄跄地穿行于矮树丛和高高的茅草中,呢呢喃喃地念着谁也听不懂的祈福咒语。他是一名记不起自己预言的预言家。城里人全认识他,却没人了解他。他生活在我们中间,似乎只是偶尔可见,转瞬即去。孩子们叫他安迪笨伯,但惧怕他。有人想证明他们有胆量,就欺负折磨他。这些人是中世纪的逗熊师,而那老头就是被逗得晕头转向的笨熊,双眼昏花,却是难得咆哮一声。一切事情都会在像我童年生活的那样的任何一座城镇里出现。贝尔森虽是个缩图,但着墨雷同。
我们大家都这样或那样地进行讥讽攻击。在小学,我们是脆弱而羞羞答答的女孩子。那些被人有趣地称为“家境贫寒”而为数极少的大龄女孩,胆怯而被人瞧不起。她们言谈粗鄙,肌体更是粗贱。据说她们已当了妓女,可能她们早就当了妓女,这差不离是她们轻易可得的唯一职业。
死者也葬在那地方。不只那些用当地话说是“过世”的祖父母,那些古老相册深褐泛黄照片上表情阴郁、蓄着胡子或头戴软帽的祖父母葬在那儿;就是那些永远是十八、九岁的叔叔伯伯也葬在那儿,公墓里我们家族的花岗岩石碑上刻着他们的姓名,而他们的骸骨却葬在法国。我年轻的母亲葬在那墓地里,葬在我们家族其他死者之旁。我十岁时,父亲年仅四十,也离开了那生气盎然的城镇,加入了坟山上死者安息的行列。
我十八岁时,迫不及待地离开了那座小城,离开了大草原。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今生今世会把那块土地、那座小城装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它们会成为我立意写作的主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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