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组缃(第2/8 页)
外埠去,回来的时候在路上遇到队伍,被队伍拉去当伕子。他没见过世面,看见队伍就像小鬼看见阎王,吓得只是抖。又惦记着家里没米了,惦记着八老爷的风水,一天夜里想溜逃,不凑巧,被队伍半路捉了回来。队伍里说,你抬轿也不过是挣钱,现在给我们挑东西,那里就要你白费气力?你就要溜!说这事传出去了,会败坏他们队伍的名誉,非打一顿以儆效尤不可。这老实人本来就不大会说话;给那么一骂一吓,格外弄傻了,也不晓得求饶,也不晓得说好话。和他同逃的共有三个,到头果真挨了打的却只他一个。说是用枪拐子打的,当时两条腿就站不起来。第二天还被逼着抵死走了五十里路。那是六月天,他又痛,又急,又害怕,走在半路上发了痧。……队伍看他实在走不动了,才给了两块钱放他回来。当天他想住饭店。饭店见他有病有伤,不肯留;走呢,又走不动。结果是用翻倒的竹床抬回来。病损的身肢被猛毒太阳一蒸晒,病上添了病。到家后卧床不起,昏迷不醒。一回儿喊兵老太爷饶饶我,一回儿跳起来要去给八老爷做风水。屎尿都不晓得说,拉得满床稀污烂臭的。临死的几天喊口里苦,呕吐许多绿的黄的肮脏水。有见识的人说这是吓破了胆的缘故。
丈夫死后,第二年春上一个五岁的小儿子患“羊毛斑”,三天就死了;大儿子二十岁,在一家砻坊里作店伙。那砻坊因为折了本,休歇了。儿子和几个同事邀邀伴,跑到外埠去,一去迄无下落。现在只留下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是给一个庄稼人作童养媳。
那时候她那病弱憔悴的样子,加上那一双怪难看的“倒毛眼”,使得大家都不喜欢她,然而母亲执意把她留下了。
她在我家帮工,很是勤快耐苦。只是有两点小毛病:一是喜欢缠着人唠唠叨叨地谈她丈夫,谈她儿子。把那些故事翻来复去的谈着,一点也不厌烦琐。谈又谈不出什么新鲜花样来,老是那一套。正和鲁迅先生一节小说里所描写的那个不幸的祥林嫂的脾气差不多。二是逢时过节就要哭。有时偷偷摸摸跑到丈夫儿子坟上去,一哭就哭得不回来,还得家里打发人去劝她,拉她;有时躲在家里毛厕里,哭得一家人都是疑神疑鬼的。
这两点小毛病,使得家里人格外厌恶她,有时甚至连母亲也有点不耐烦。但这些事都和我不相干。另有一件事,却是叫我感到万分头痛的,那便是关于她的大儿子的事。这妇人不知她自己是怎么个想法,总以为所谓外埠,只是一块有限的极小极小的地方,在她心目中大约顶多像我们村子差不多大小吧。因此,她不时和我罗唣。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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