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5 页)
家出走了。不过在离开之前,他将老鼠药放入了农场里能找到的所有酒瓶,然后从户外厕所附近挖出一只满是泥土味儿的小锡盒,里面有一张全家福,照片里大家都眯着眼睛,仿佛在迎着太阳,父亲则远远站在一边;一张一九五○年路克·伊斯特①【路克·伊斯特(1915—1979),美国职业棒球手。】的新秀卡;一个装过约一盎司“玛姬”香水的小瓶,他妈妈只搽过这种香水;一卷线和两根针;一架银色的美国空军F-86喷气式模型小飞机;此外,还有他所有积蓄,共十五元十三分。他蹑手蹑脚回到房子,在妈妈的枕头底下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希望有一天您能原谅我。”父亲刚大醉一场,此时正鼾声如雷。他发誓永不回头。他也确实做到了——在相当漫长的岁月里再也没有回来过。
十三岁的孩子并未长大成人,可麦克别无选择,他很快就适应了。他很少谈那之后许多年的经历。那么多年他都在国外漂泊,满世界打工赚钱,然后把攒下的寄给外公外婆,由他们交到妈妈手里。
我想,在远方的某个国家,他曾拿起枪卷入了某种可怕的冲突,因为从我认识他起,就发现他出于某种隐秘的情绪强烈地痛恨战争。不管发生过什么,到了二十出头的年龄,他终于进了澳大利亚一所神学院。学得满腹神学和哲学之后,他回到美国,与妈妈和姐妹团聚、和解。随后他搬到了俄勒冈州,在那里认识了南尼特·A·萨缪尔森,并娶她为妻。
如今满世界都是夸夸其谈的人,只有麦克勤于思考,注重实干。除非你直截了当地问他(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干),他才多说几句。然而,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你会心生疑惑:这人是不是个外星人?因为他对人类的观念和经验总有与众不同的认识。
事情的关键在于,他在这个世界上总能引起不快,因为大多数人更愿意听自己乐意听的话,尽管那并没有什么意义。假如他最大限度地隐瞒自己的想法,那么认识他的人都会非常喜欢他。当他发表看法时,人们也不是不再喜欢他,只是很难再自以为是。
有一次,麦克对我说,他年轻时比现在更喜欢畅所欲言。但他承认,那类谈话大多是不掩盖自己的伤口,最终将痛苦发泄到周围人身上了事。他说,他曾靠指出他人的过失并报以羞辱来维持自己虚假的强势,以获得支配他人的快乐。这可不怎么招人喜欢。
这样的麦克,就是我一直以来了解的那个人。除了真正理解他的,其他人都觉得他相当普通,并无特别之处。如今,他快满五十六岁了,外表毫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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