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旧案(3)(第1/5 页)
“又过了两年,村里出了一个大学生,听说是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被大学录取的。他回到村里逢人便夸他遇到了一个他们叫柏爸爸的好人,他收养家庭困难的孩子,把他们作为体育特长生培养,不收学费还包吃住。爷爷听说后马上找到了他,随后就把我送到那里。他希望我以后在那里能有出息。
爷爷说他也不知道爸爸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相信爸爸说的话,爸爸发誓说没有把李天一逼入湖里那一定就没有,但他老了也没有能力去追究这件事,让我长大后如果有条件一定要想办法弄清楚事实真相,如果爸爸是冤枉的,那就要为爸爸讨回公道。
看到这里,也许包含一点好奇心,但更主要是潜意识里的血缘关系,让我决定了必须调查一下我爸的案子,于是我就从今天开始记录我的调查过程。”
看完爷爷的信,作为学政法的我,马上意识到我爸爸的案子中有个关键之处:爸爸说了谎还是那个毛彩凤说了谎?
我当然选择相信爸爸,况且妈妈也说了按时间看,爸爸赶跑那三个年轻人后很快就回来了,那个时间到湖边是不够的。因此我后面一定要去找那个毛彩凤去核实情况。
当然警方是不会采信妈妈的证词的,她毕竟跟爸爸是夫妻关系,但我作为儿子不相信他们难道要相信外人吗?
随后我拿起了妈妈写来的信,从邮戳看都是从广东惠州寄来的,我按时间把信排了排序,摸摸信封,感觉都很薄。我先拿起了第一封信,写信的时间是2002年6月12日。
信不长,首先是问了我的情况,问我有没有因为不见了妈妈哭闹,有没有生病。另外主要是报平安的,她说她已经到达了广东惠州,并且进了一家大型的服装厂打工,现在还刚开始接受培训,住的吃的都不错,叫爷爷放心。
第二封信,写信的时间是2002年9月5日。
妈妈说她很想我了,想知道我离开妈妈三个月来情况怎么样,说爷爷可以让别人帮忙写信回复她。另外她说她经过培训,已经正式通过考核上班了,工资有1000块,公司包吃住,她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就会寄钱回家,让爷爷给我买点新衣服和好吃的。
第三封信,写信的时间是2002年10月6日。
妈妈说她不会在外面找人的,虽然爸爸不在了,但我是她的孩子,她不会抛弃我不管的。说爷爷以后不要再劝她找别的男人了。
第四封信,写信的时间是2002年12月22日。
妈妈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