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弃(第3/4 页)
,他彻夜难眠,第二天,母亲走到他床前,把行李箱放在了地上,走出门后,叹了一口气“儿大不中留”嘴边却有一丝阳光
该死的困意,瞬间消散,犹如火光照亮黑夜,家人的支持是特别珍贵的。
电话响了,是凌一打过来的,她是发现新大陆了吗?廷恩嘴里吐槽着,
“你快来我这里,我这里有好东西,晚了就没有了,你是不是还在睡懒觉哦?”那头传来的是凌一欢笑的声音,
“你不会是又在哪里蹭饭吃吧?”从第一次见到凌一后,廷恩就发现其实凌一这个女子相处起来很舒服,她不同于寻常女子,或许她阳光明媚的一面是伪装,或许她那次出手相救是为了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她有女子二十五以前的单纯善良,也有女子三十成熟冷静,跟她相处就是不要有太多的心眼,跟她吃好喝好玩好就行啦。
他说对了,她在火鲁鲁山脉的东南段海拔五百米的部落,没错是部落,她那里现在是晚上,她正在吃一种很新颖的食物,这个部落的人平均体能都很高,他们是独立自主管理的一个近现代部落群体
格朗族人在新世纪初,有想过发展科技文化,可是后来他们选择了两个方向,他们族人百分之九十的人保留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切,剩余百分之十族人派出去成立一个新的部落,新格朗族就在普利西盆地,山脉的东南方向,那里城市人口多,交通便利。
凌一现在吃的食物是自然界的馈赠,山脉东南段有很多温泉,还有裸露的岩浆,而他们就泡在一个大温泉里,泉眼不在中心,在温泉湖的西北角,温泉湖的中心是一个小山口,里面时不时会喷出一些岩浆,凌一泡在温泉里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没有烧烤果酒?
她找来二十根钢条,简易做了一个烧烤网架,又找来一些动物油和植物油,刷上之后,她三言两语几顿比划,就把别人家的牛羊肉还有活鱼弄来了,得亏是部落的人很热情,对于凌一这个客人也没什么防备,从温泉湖中心不一会儿就传来了食物的香味,她拿了一个鸡腿烤好了,刷上辣椒油和孜然粉,给到了一个小女孩手里,小女孩第一次吃到这样的食物,开心极了。
小女孩的母亲又拿来一些食物,没有一点犹豫,发展落后的地方民风淳朴,这个说法对也不对,判断事或者人都不能一刀切,这些向往自由,甚至可以说是活在书本里的民众,他们的选择正确与否,其实不重要了,人也是生物,生存的过程理当自由选择。
“蹭饭?我需要蹭饭,本小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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