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做格拉巴酒冰激凌,我在忙着帮他生小孩(第5/11 页)
亚说,“不过我并没有把具体数字告诉他们,就让他们想破脑袋好了。”
突然我们都沉默起来,我看着她洁白的脚踝,脚趾甲被涂成了紫色,跟裙子的颜色是一样的。她在我前面喝完了杯子里的酒,又给自己倒了一点。
“女人喝酒的时候都想知道些什么呢?”
“什么都想知道。”
喝了一大口后,她又问:“你呢,有多少个女人?”
“不知道。”我说。
“都已经到数不清的程度了吗?”
“不是,我只是没刻意去数而已,觉得这不重要。”
“普希金跟第113个爱人结了婚,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没这么多,差远了,我可才三十岁。”
“普希金结婚的时候也就三十岁。”
她看了看我的杯子,给我倒了点酒。
“我看呀,你就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她说。
“怎么听起来跟残废似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说,“可我觉得那样会很……无聊。”就像她得从几个词中做出选择似的,比如孤单、浅薄,最终选出了那个最不尴尬的词。
我经常意识到这一点,只要人们发现一个人没有伴侣,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那个人没有生活,名字背后也并未藏着故事。
“不过我也无法想象你结婚生孩子的样子,”珊尼亚接着说,“你总是在出差,只要一有机会,就会躲到诗集后面去。”
我也无法想象,不过这一切还是会发生。并不是结婚,而是小孩,除非我跟卢卡一样——不育。
“这是究竟为什么呢?”
“什么为什么?”
“那些旅行,还有你对诗歌的爱。”
“肯定不是因为我的家庭,不过我的太爷爷曾经踏上船板,去了美国,参与建设了一座摩天大楼,还真敢去追梦。不过他读不读诗,我就不知道了。”
“普希金的太爷爷是沙皇彼得大帝的领养子,得到他仿佛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当时还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埃塞俄比亚小男孩。”
“这我还真不知道。”
“诗人们曾经为那位先父叙写普希金的热情。”
就好像是编出来的故事,一个神奇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在宫殿和蜀锦衣服的时代,在马车和白马的时代,故事被一代接一代地传下去,情节越来越庞大,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故事里有一个北非的穆斯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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