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1/6 页)
两人拒不承认有欣赏的作者, 也否认定期只购买同一人的作品。
“只是凑巧。”
歇洛克轻松地挥了挥薄册,“除了阿佩普之外,我也会买其他人的。”
凯尔西表示赞同, “确实我们能有很多选择,最近不是有一位新作者, 「爱玫瑰的神枪手」。揭开白骨的秘密, 血腥里流淌着缠绵的爱意。
多么有特色的作者,如果他不再写廉价恐怖小说, 足够有能力改写恋爱故事, 那会比现在更火爆。”
廉价恐怖小说一行需要大量的月抛故事, 「爱玫瑰的神枪手」是新入行的作者。
依照主编麦克的话,这位显然选错了题材。
他的故事感情线占了主位,不适合以暴力杀戮、残酷离奇、反复无常为卖点的恐怖小说。
尽管「爱玫瑰的神枪手」也吸引到了一些女性读者, 但她们不是廉价恐怖的主流受众。如果愿意跨行,「爱玫瑰的神枪手」显然比现更容易出名。
“不错,我也读过这位的的故事。”
歇洛克想要找些赞美之词, 但「爱玫瑰的神枪手」的情节设计太过简单,让他一眼看透结局。总不能让他肯定里面的感情描写很细腻?
歇洛克还是找到了闪光点, “虽然不知「爱玫瑰的神枪手」是不是神枪手, 但他有些医学见识。起码不赞同随便让脑洞大开,挖一勺脑部组织, 美名其曰这种手术能治疗精神病人。”
脑洞大开,即是钻颅术。它的历史太过久远,甚至能倒推回中石器时代。
大脑的奇妙一直吸引着人类探索,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一个理论——脑中有一块石头, 它造成人或疯狂或痴呆。
想要恢复正常吗?
削掉一块头发,秃得露出头皮后, 拿起穿脑孔钻打一个洞,取出那块碍事的石头就好。
这并不是荒诞的怪谈传闻。
哪怕随着医学进步,有越来越多的医学工作者呼吁,废除此类惨烈的手术,但在维多利亚时期切脑术仍有不少支持者。他们还振振有词,如今的技术几百年前要成熟多了。
凯尔西渐渐适应了十九世纪的各种混乱,她在大学都遇到过钻颅术的赞同者。那些人认为移除焦躁不安病人的大脑皮层,能让病人们安静下来。
在这个麻醉技术不到位,消毒除菌过分简陋的时代,病能不能治疗还是另说,不知有多少人死于术后感染。
凯尔西无法违心肯定这种钻颅术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