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2 页)
「不,我们元修很温柔,她不会对我拳打脚踢,她只是急公好义了点,爱打抱不平。」而他不幸地正好是那个不平。
温柔的李元修?!他在说鬼话连篇吗?「你很护短。」
光看他一句句名不副实的赞美,字里言中尽是偏袒的宠溺,不难看出他的爱有多深,已近乎走火入魔的程度,把爱她当成是一件神圣的事。
反观自己却只会为己着想,不去顾及别人的想法径自行事,让别人受伤自己也下好过。
执子之手,与子白首。卫京云在他身上看到这句话,他有着他所不及的宏伟度量,以及对爱的臣服,不因自己是男人就该当一家之主,而把家的主权交给妻子负责。
说句老实话,他很羡慕他们夫妻之间的深厚感情,没有谁强谁弱的问题,和谐得不分彼此。
「没错,我是护短,元修是我的妻子,我所爱的结发伴侣,我不护着她还能护谁?夫妻是要相处一辈子的。」直到生命尽头。
爱她、疼她、怜她、守护她,这不就是婚姻的誓约?
只是大部份的人都忘了这一点,相处久了变成习惯,然后渐渐麻木,再也想不起当年相爱的原因,摩擦由此产生。
「你还真说得出口,我很佩服你的好脾气,能跟那头野兽磨。」卫京云低笑的摇摇头,为他的忍辱负重感到敬佩。
「爱一个人为什么不敢说出口,你不说对方永远不会知道你爱她。」爱不需要隐瞒,它坦荡光明。
只要不介入别人的爱情故事里,告白是很重要的一环,绝对不能少。
对呀!他为什么不说呢?让爱无声的走开。「你很有这方面的经验?」
大笑的柳桐月将他的酒拿开,表情愉快的说道:「我老婆教我的,她说有好东西要赶紧抢到手,不能慢吞吞地错失良机。」
「她指的好东西不会是你吧?!」听来有些下可思议,但发生在她身上一点也不奇怪。
因为她本来就是怪人,来自火星。
「对,当初是她先追我的,以她的解释是,像我这么好看的男人不追来用未免可惜,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先下手为强。」
「而你毫无异议?」他挑眉。
「对于你一眼就爱上的女人,你会拒绝她的追求吗?」手脚没她快只好认了,直性子的她不耐等待。
一想起那段可笑的过去不免莞尔,对他的毫不抵抗她反而错愕得认为他疯了,差点打退堂鼓地要对他进行思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