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容小说面面观(第2/4 页)
本身来实现作品的艺术价值。当我们面对那种有意淡化情节的诗情小说,我们更容易体味到在构成文学作品的诸要素中,文学语言所独具的重要性。不同于我们在好些年间习惯了将“内容”置于“语言”之上,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布封把“文笔”以外的东西都视为作品的“身外物”。他认为“文笔”才是作品能否传世的关键所在:“知识、事实与发现都很容易脱离作品而转入别人手里,它们经更巧妙的手笔一写,甚至会比原作还要出色些哩。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文笔却是人的本身。”(《论文笔》)我相信,对于小说作者,建立起独立的语言风格是成“家”的捷径。有的作家只是由于语感的新鲜与独特,便被尊为有自己“风格”的作家,同时,也存在着相反的情况:即使在文学语言方面缺乏独创性,也并非决定了一个作家不能成为优秀的或伟大的作家。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作品通过翻译,甚至通过笨拙译者的翻译仍能获得异国评论家与读者的由衷的赞赏。说到谌容,无论从选词遣字来说,还是从句式构成来说,她文字的风格特色不算显明。她没有力图超越以往的语言模式,也没有着力于追求语体的个性。
然而,文学行进中的现实是那么耐人寻味:当作家们纷纷去独辟蹊径,当相当一些作家不约而同地去专攻情绪和感觉,“独创”意识不那么强烈的谌容反倒显出了自己的“独特”。
况且,文学作品的价值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判断作家“优秀”与否,并不只以“创新”度为依据。谌容的创作实绩也说明着这一点。就谌容来说,她的艺术表现力大于“创新”力。在她的文字中间没有什么奇气回荡,她也没有令人憔悴的过分的激情。她可依仗的,是发展得十分均衡的健硕的才智。
谌容很适合写小说。“小说”本无定格,然而,无论小说观念怎样开放,作为文学体裁的“小说”也仍有其规定性。谌容传神达意的表现力十分出色。她的小说始终很好读,她的文学保持着生动的口语感,她的顺顺畅畅的叙述中有清晰的节律。当初,表现在《永远是春天》、《人到中年》……里的,是一种舒缓的顺畅。她以体贴入微的、悠悠不迫的笔触叙写生动的故事,描画栩栩如生的人物。“栩栩如生”这个词,曾经被当做文学作品艺术性的标志而用滥了。近几年,由于相当一部分评论者的注意力已不在“形象”本身,它在评论文章中出现的频率大大降低。而用“栩栩如生”这个词来形容谌容笔下的某些人物,却是十分恰当。一定有不少读者还能记起自己阅读《永远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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