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恺撒(第4/29 页)
你也不是热血少年,会高喊什么‘我的宿命就是走遍世界杀死巨龙’,是吧?”
“你跟我说的是一个意思啊,我没觉得挂了考试回中国有什么不好,”路明非看着芬格尔那双雅利安血统的银灰色眼睛,耸耸肩,“我不在乎的。”
“可你刚才叹气嘞。”芬格尔又说。
路明非觉得一股灼热的气从心口直冲上来,像是吃了太辣的东西要吐一样,灼烧着,疼痛着,让人忘记了面子或者掩饰,只想张嘴。
“你啰嗦什么?到底想怎样啊?我回不回中国关你屁事?你自己还不是废柴一个那么多年没毕业?你很威风啊?你还欠我钱呢?你喝我几杯可乐了?你还钱还是闭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暴跳起来。
话出口他就后悔了,芬格尔也许是他在这里唯一的朋友了,而诺诺,自己一枪点爆了她男朋友,现在她正跟那个金发帅哥在一起吧?
“兄弟你气急败坏了。”芬格尔拍拍他肩膀。
路明非看了芬格尔一眼,垂下头去。
“你一直嚷嚷着,我要退学我要退学,”芬格尔说,“我只是想研究一下你的心理。”
路明非叹了口气,“有时候真想退学,可我退学了能去哪里?对了,为什么你没考虑过退学?这里有什么好?你上了八年都没毕业。”
“不戳人伤疤会死啊?”
“哦,不戳,那简单谈谈心路历程嘛。”
“因为……孤独啦。”芬格尔耸耸肩。
“孤独?你?别逗了!你那么能吐槽,就差去主持脱口秀了。”路明非翻白眼儿。
“不开玩笑啊,拥有龙族血统的人不算真正的人类。血统会给你带来‘言灵’之力,同时会让你和人类产生疏离感。当你获得‘言灵’之力后你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你不是个普通人,只有在同类中孤独感才会消除,所以龙族血裔会自然而然聚在一起,这是基因决定的。这种孤独感称作‘血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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