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第3/4 页)
去看。管事的,你就不要劝我了,还是赶紧告诉我哪里有好的猎户,那猎户叫什么名字,由好猎户带着我上山,自是不会出事的,你就放一百个心好了。”
那管事的见安宁心意已决,不是她能够劝得动,无奈之下,只好告诉安宁,这庄子边上有个桃花村的,桃花村里有姓萧的一户人家,那家当家的男人是这方圆百里最好的猎户,很出名的。
安宁得了这个答案,便站起身来,拍了拍手道:“行,我知道了。你就下去替我整理好房间,午饭我就不打算回来吃了,天黑之前我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你们啊就等着我带着野物来犒劳你们。当然,你给本小姐找了这么一个好乐子,本小姐得好好地赏你。”说着,安宁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了一个十两银子的银锭子,放在了桌面上。
“喏,这银子就是赏你的,你可以去买点好酒,算是本小姐请你喝的。本小姐走了,记住,天黑之前不要派人出来找我,否则的话,打扰了本小姐的兴致,到时候可别怪本小姐翻脸不认人啊。”给了甜枣又加了大棒威胁,安宁震慑了管事一番便离开了果蔬庄园。
当然,去之前,她带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带了一些防备蛇鼠虫蚁的药粉,还有一些野外生存必备的用具。
准备好之后,她便直接去了庄子上的山头,而根本未曾踏入桃花村半步。
因为此时的她,对好猎手没什么需求,哪怕那个姓萧的确实有本事,可对安宁来说,只是碍事的,没有半点用处。
你还别说,这人一进了山,闻着山上新鲜的空气,看着遍地山野盛开的野花,还有那些丛林里偶尔飞窜过去的野兔,山鸡什么的,感觉压抑着的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整个人都会轻松了好多。
当然,看到这些奔跑中的猎物,安宁前世的嗜血因子此时早已沸腾到顶,她根本没用所谓猎人必用的弓箭来猎杀猎物,而是拿着锋利的匕首,直接准备徒手对付猎物。
这会儿的她,要试试她的跑速,她的手速,还有她刺杀猎物的精准程度。如此,用徒手猎杀猎物的方式最能试验她真正的实力了。
不过,她这种猎杀猎物的方式,自然比用弓箭要慢得多,因为一旦看准一个猎物,她必须全力追击那个猎物,老实说,这徒手猎杀可比弓箭要难得多了,这不单单看她的轻功如何,还得看她有没有这个体力。
好在她的各项指标都没有退步,因而追击起来的时候,那速度就跟一阵风吹过一样,当猎物感应到身后危险开始慌乱逃跑的时候,安宁的匕首已经刺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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