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投名状(第1/3 页)
如果说杀人如麻的老四已然失去了理智,其余三人还算是明白的。他们都不同意老四的做法,杀了小国舅他们四个人就别想能够逃出城去。
种种迹象都在表明,朝廷抓住他们只是迟早的事。所以他们兄弟四个人,才会如此的惊慌。
死其实并没有多可怕,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明知将死,等死的滋味才是最为恐惧的。
落草为寇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来自山南海北五湖四海的亡命之徒聚集在一起。他们之间,也并非那么的互相信任。
纳投名状,是土匪之间们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你想上山落草,必须纳投名状才算是真正入伙。否则你在他们眼里,终究还只是个外人。
什么是投名状呢,水浒传中便有记载。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
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
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
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这兄弟四人入伙的时候,都是纳过投名状的。也就是说,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背负着至少一条人命。
刀疤脸的老大姓李,叫李大。络腮胡子的老二叫李二,剩下的贼眉鼠目尖嘴猴腮的老三叫李三。而最为凶残的老四,便叫李四了。
这自然不是他们的真名,只是落草为寇上山之后,各人跟随老大随意起的名字罢了。他们的真实姓名,恐已无人知晓。
但是络腮胡子李二,村里人都叫他柳根儿。
李大站起身,恶狠狠的瞪着李四:“老四,我再跟你说一遍,这肉票你不能动。你若是敢动肉票,老子剁了你。”
李四虽然凶残,可对于自己这个大哥的话,还是不敢不听的。再加上李二和李三都站在老大这边,当下他也不敢再说什么。
“老三,你去看看那位爷,需要些什么吃喝的。给他送过去,别饿着了人家。”李大说道。
自从他们知道了朱玉平的真实身份之后,内心是极为不安的。人家是国舅爷,可不是寻常的肉票。畏惧之下的他们,对朱玉平也不敢放肆。
老三应了声,掀开墙角的一处地板。原来,这处茅草屋内,还有一处地窖。
昏暗的地窖伸手不见五指,老三掌了油灯,走了进去。
这绝对是朱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