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卷 《卞唐繁花》(上)(第5/10 页)
他一只兔子,然后正是那只兔子引发了今天晚上的这桩血案。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番话说出来,只得憋着气道:“我送太子回宫。”
他冷笑着问我:“你不怕挨打吗?”
我也怒了,脖子一梗的道:“怕个鸟?”
他一愣,随即哈哈笑起来,说道:“我喜欢你,跟我走!”
就是这句话,是的,就是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蜜。纵然当年我们都还是个毛孩子,而他连我到底是男是女都没搞明白。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扶着他,他在左边一瘸一拐,我在右边一瘸一拐,我们一起走一起走,走的份外和谐。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
(3)芙殇
说实在的芙公主真是个牛人,具体表现在她和洛王心心相映那么多年竟然没让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毕竟以皇后当年在后宫中说一不二的江湖地位,如果洛王不愿意,我实在不认为皇帝会逆了皇后的意为太子举办这场婚礼。毕竟芙公主已经没有了什么了不起的家族背景,除了这个公主的身份,还没我的社会关系扎实,就算她嫁给了李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以我对太子的了解,这个人虽然偶尔有点不着调,但也绝不是洛王那种抢不到小白兔就要把小白兔摔死的人。
只可惜,洛王并没有向皇后争取,芙公主也没在赐婚当日表达出明显的不满情绪,阖宫上下喜气洋洋,太子也是满脸春意。我当时已经是太子跟班中的一员,每日鞍前马后照顾的十分得力,再加上我打小跟在太子身边的情分,俨然已是太子宫的话事人。这次的婚礼对太子十分重要,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发动了我遍布各宫的各位娘亲爹爹群策群力,妄图将太子的这场婚事办得滴水不漏。
然而最大的那滴水还是露了,芙公主挂在那棵梧桐树上,舌头吐的长长的,脸都已经紫了,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我想她若是知道自己死了之后这么难看,一定就不会死了,最起码不会选择这样的死法。可是她还是死了,死在太子的面前,死在他来迎娶她的这一天。
洛王站在庭中的那棵石榴树下,目光死死的盯着这里,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从他的目光里读到多少的痛,反而是一种烈火般的恨意,像是绵绵的水一样涌出来。让我觉得脊背发凉,不自觉的就想将太子挡住。
很多年之后洛王兵败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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